何毅:本院受理原告祁铁光诉被告蔡宏胜、何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鄂0113民初1644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补正)。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补正),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汉成文达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张天阳:本院受理原告李小龙与武汉成文达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张天阳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鄂0113民初220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房刚:本院受理原告何大茂诉被告房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对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请:一、判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40,000元;二、判令被告支付延期还款利息(2018年3月23日至2020年8月19日利息以原、被告约定月息两分计算金额为17,600元,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4倍LPR计算利息);三、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独任制审理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号审判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许涛:本院受理原告田守谊与被告许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2024)鄂0115民初38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许涛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田守谊偿还本金300000元及利息(其中2015年7月3日前的利息为66000元;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9日,以3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利率计算利息;2020年8月20日起,以300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本案案件受理费5800元(田守谊已预付),由许涛负担。公告费400元(田守谊已预付),由许涛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雷鹏:本院受理原告李婧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诉讼证据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程贵玉:本院受理原告石玉萍与被告程贵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程贵玉立即给付借款3万元;2、要求被告程贵玉承担本案的一切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即2024年10月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覃建生:本院受理毛胜武与覃建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鄂0582民初6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覃建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毛胜武偿还借款2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2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4月25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45%计算);二、驳回毛胜武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财产保全费220元,合计520元(毛胜武已预交),由覃建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2份,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郑珍容: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市硚口区昌超服装辅料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诉讼证据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胡艳伍: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市硚口区喜鸿云服装商行诉被告胡艳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及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田敬海: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安信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田敬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及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市硚口区喜鸿云服装商行诉被告陈爱盖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及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刘天皓:本院受理原告湖北嘟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天皓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及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计德龙:本院受理原告周玉萍诉被告计德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1126民初312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周玉萍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周玉萍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赵校国:原告西安市新城区玉壶泉茶叶商行与被告赵校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陕0102民初56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陕西康泰置业有限公司:原告岐山县华能燃料有限公司与被告甘戈、第三人陕西康泰置业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陕0102民初22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雷磊:原告刘春蓉与被告薛祝荣、雷磊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陕0102民撤1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人刘春蓉提起的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上述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李淑杰:本院受理原告王德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吉0403民初11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陈映蓉:本院受理原告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支付剩余租金201100.89元;2.判令被告支付滞纳金671.75元(暂计至2024年3月7日),就全部剩余租金201100.89元,按每天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从2024年3月8日计至实际支付日止;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10000元;4.判令原告对车牌号为鄂QJ55P1的奔驰汽车的拍卖、变卖、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不足部分由被告继续清偿;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保全费等)。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的方式,公告刊登之日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10月10日上午9时在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芭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望准时到庭,迟到或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特此公告。
刘孝敏:本院受理原告喻兴琼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的方式,公告刊登之日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10月9日上午9时在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芭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望准时到庭,迟到或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特此公告。
陈玉涵: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豫0183民初1650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慧娟诉陈玉涵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183执266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22)豫0183执2664号限期履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后10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对查封财产进行评估、拍卖,你有权到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选择本院将随机选择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朱闯、王文平、朱士来、张永兰、朱峥颖、涟水家德宝木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淮安市银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张春艳:本院受理靳海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信阳运输有限公司、淮安市信达物资有限公司、万辉、淮安市君诺科技有限公司、臧言亭、孙效、郝朋亮、徐树军、淮安市永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淮安市银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陈建峰: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730民初2249号案件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当日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湾滩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陈建峰、龙里县湾滩河镇新佰川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黄佳宏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730民初2437号案件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当日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湾滩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江学、龙里县湾滩河镇新佰川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张荣青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730民初2439号案件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当日11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湾滩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