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结合本省实际,深入开展“铁拳”“执法亮剑护民”“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全省系统持续加力推进,针对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侵犯知识产权突出违法行为,统筹执法力量,深入开展执法打击,查办了一批重点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提升执法质效,放大震慑效应,时值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省局向社会公布一批知识产权执法典型案例。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温州某速运有限公司、温某、卢某等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系列案
2024年11月至2025年11月,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先后对卢某等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对温州某速运有限公司、温某作出罚没款合计50.7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9月,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线索,经现场检查,对当事人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明,卢某等6人在其承租出租房内,使用低价散装白酒自行灌装制作“贵州茅台酒”“国窖1573”“五粮液”等品牌假酒,并在电商平台销售,截至案发,累计销售上述品牌假酒8500余瓶,货值超1000万元。另查明,温州某速运有限公司上戍分公司7名员工为卢某等人寄送上述品牌假酒2944单,房东温某为卢某等人提供场地并收取2100元房屋租金。
以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且部分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该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对温州某速运有限公司、温某作出行政处罚。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黄某、金某及其注册的某贸易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5年10月24日,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金某、黄某及其注册的某贸易有限公司等三家关联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5年6月26日,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权利人举报线索,经现场检查,对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明,2024年7月起,当事人黄某、金某先后注册某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其中1家已于案件调查时注销),将其从王某、冉某等处购进的带有“Milwaukee”“DEWALT”等标识的电动工具(案件线索已移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在某跨境电商平台上开设的12家店铺向境外销售。截至案发,累计违法经营额124.84万元。上述产品经权利人鉴定,为侵犯“Milwaukee”“DEWALT”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且涉嫌构成犯罪,该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2026年2月27日,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珠宝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6年2月4日,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立案调查。经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存有标注卡地亚、宝格丽、梵克雅宝等品牌logo的首饰32件及部分品牌包装。经查明,2024年3月起,当事人在某社交媒体账号引流,引导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商品链接或社交媒体转账等方式下单,而后根据消费者需求采购相应带品牌logo标识的首饰。截至案发,累计销售上述首饰产品192单,违法经营额110万元。上述产品经权利人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以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且涉嫌构成犯罪,该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2026年3月,海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韩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成立联合专案组对该案开展全链打击,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
2026年3月25日,海宁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前期线索摸排,对当事人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立案调查。经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网店实际运营地内多款带有“MaxMara”等标识服装在售,仓储、住所等多个场所内存有带“MaxMara”“Hermes”等标识的大衣219件、印有“SAINT LAURENT”“LOEWE”“MaxMara”“Hermes”等标识的服装辅料配件2800余个。经查明,2024年6月起,当事人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从某服装企业购入白胚服装,自行贴上“SAINT LAURENT”“LOEWE”“MaxMara”等标识水洗标、衣服扣及挂牌后,通过某网店及线下等方式对外销售。截至案发,违法经营额50余万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且涉嫌构成犯罪,该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2025年8月25日,安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5年5月21日,安吉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移送线索,经现场检查,对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受某公司安吉分公司委托,承接某政府项目部分业务,并约定当事人应当提供华为品牌光纤模块。当事人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将其库存及非正规途径采购的带“HUAWEI”标识的光纤模块提供给该项目使用。截至案发,累计销售上述光纤模块468个,违法经营额68.12万元。上述产品经权利人鉴定,为侵犯“HUAWEI”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且涉嫌构成犯罪,该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机械有限公司、某缝纫机有限公司、某纸箱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系列案
2025年11月,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先后对某机械有限公司、某缝纫机有限公司、某纸箱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款合计22.8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5月20日,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执法检查,对当事人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明,2025年5月,当事人一某机械有限公司委托当事人二某缝纫机公司生产55箱印有“BRECE”商标的缝纫机,并向其提供印有“BRECE”商标的胶条、铝片和纸箱。上述印有“BRECE”商标的纸箱系当事人一某机械有限公司从当事人三某纸箱厂处购入。另查明,同期,当事人一某机械有限公司自安徽某科技公司购入55箱印有“BRECE”商标的缝纫机台板(案件线索已移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拟与上述缝纫机搭配后向境外销售。截至案发,上述产品尚未售出,货值金额共计6.79万元。上述当事人均无法提供“BRECE”商标的注册证明。
以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