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可 通讯员 林霞芬)人们越来越注重童装的材质和样式,却鲜少意识到小小童装的设计背后,可能带来安全风险。近日,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虎丘分局在监管中发现,一商家将颈部配有绳带的服装销售给7岁以下儿童,该商家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规定。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明确规定,130厘米及以下儿童穿着的可作为7岁以下儿童服装,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部和颈部不应有任何绳带。执法人员提醒家长在购买童装时,除了关注其舒适性之外,还应特别关注安全性。如果家里还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抽绳服饰,家长可以将绳带剪掉或是直接抽掉,确保孩童的安全。